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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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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山东

2023/3/5 7:20:19


为进一步加强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队伍建设,解决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市委编委核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齐齐哈尔市城管指挥中心,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等工作。

(二)齐齐哈尔市园林绿化中心,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市绿化和公园规划、建设和养护管理等工作。

(三)齐齐哈尔市环境卫生和车辆秩序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乡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和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运营及人行道停车管理等工作。

(四)齐齐哈尔市静脉产业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中心城区生活垃圾转运处置、餐厨垃圾运输监管以及入场垃圾处置的计量计费等工作。

(五)齐齐哈尔市住房安全和物业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既有房屋安全排查登记及对中心城区房屋完损等级评定等工作。

(六)齐齐哈尔市龙沙公园,正科级暂未分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龙沙公园建设、管理与保护等工作。

(七)齐齐哈尔市房屋维修资金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区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计划和要求详见《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理论基础、文化知识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8月29日);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2-2796832。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扫描电子版材料并压缩成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市城管指挥中心报名邮箱:qscgjsz1@126.com;市园林绿化中心报名邮箱:qscgjsz2@126.com;市环境卫生和车辆秩序服务中心报名邮箱:qscgjsz3@126.com;市静脉产业服务中心报名邮箱:qscgjsz4@126.com;市住房安全和物业服务中心报名邮箱:qscgjsz5@126.com;龙沙公园报名邮箱:qscgjsz6@126.com;市房屋维修资金中心报名邮箱:qscgjsz7@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姓名+身份证号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者对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人事科联系(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联系电话:0452-2796628、2796613。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1)《2022年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职人员需由现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盖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4)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5)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1份(附件5)。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若达不到报考比例要求,将缩减(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4)笔试、面试等招聘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众号(“鹤城城管”公众号),不另行通知;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城市管理相关法律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鹤城城管”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若岗位总成绩相同,则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选:1.符合省政府相关优先聘用政策的;2.笔试成绩高的。

(三)考核与体检

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者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鹤城城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

(五)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齐齐哈尔市机构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设置等有关情况确定;

(三)最低服务期不得低于3年。

五、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规定,由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8月2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qhr.gov.cn
ewsgk_showGkNews.action?messagekey=259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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